济南将过街楼、架空走廊、空中连廊等纳入“建筑公共开放空间”

济南将过街楼、架空走廊、空中连廊等纳入“建筑公共开放空间”

24日上午,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,就今年济南在规划管理、特色风貌塑造方面的重点工作做了详细介绍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马明介绍,《济南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细则》(下称《细则》)是济南今年的主要抓手之一,与广州、天津、淄博等地相比,特点显著。

济南将过街楼、架空走廊、空中连廊等纳入“建筑公共开放空间”

马明表示,关于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,多个城市结合本地实际,出台了相应计算和管理规则。广州市主要内容体现在放宽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免于计容的比例、放宽住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、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、高标准设置住宅公用配电房、优化建筑第五立面设计等方面;天津市鼓励居住项目采用多样化的停车形式、鼓励住宅首层空间多样化利用、鼓励住宅设置封闭阳台、允许住宅有条件设置露台等;淄博市围绕引导第四代住宅建设,在容积率等方面提出系列支持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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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济南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细则》综合了上述城市的创新点之外,还体现了以下特点:

一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,推进“未来社区”“健康住宅”建设,提升生活品质。《细则》将过街楼、架空走廊、空中连廊、檐廊、挑廊、风雨连廊等纳入“建筑公共开放空间”,可享部分指标不计容,一方面鼓励建设各类连廊,形成慢行系统,提高居民出行舒适度,另一方面鼓励利用层间架空、空中连廊等打造丰富的公共开放空间。目前,人们对于居住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《细则》结合济南气候特点,针对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容积率计算进行了界定,适当增加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可以提供绿化及休闲空间,改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,既体现了地方特色又满足了居民实际需求。

济南将过街楼、架空走廊、空中连廊等纳入“建筑公共开放空间”

二是鼓励以市政、公共交通项目支撑区域多方位开发,激活济南经济能级提升。近年来,结合市政、交通设施进行综合开发的项目呈现多种形式,随着地下空间及TOD模式的发展,其附属设施及疏散口的设置与城市公共空间、建筑场地设计及开发地块的利用等矛盾日益突出。为践行建设项目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,推动建筑、场地一体化建设,鼓励轨道交通附属设施与主体建筑合建,推动城市高品质公共空间实施,《细则》明确市政、交通设施上盖综合开发项目的盖下市政、交通设施及其与上盖建筑之间的结构转换层,及其地面疏散楼梯间不计算容积率。

三是支持促进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设。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战略,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,满足不同领域、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,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,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,《细则》提出供电动车充电设施的专用配电房纳入不计容范畴,并衔接济南关于停车场(楼)的相关鼓励政策,明确自有用地上建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(库)及建设项目超配的社会公共停车场(库),纳入全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不计算容积率。

四是鼓励优化建筑第五立面。为鼓励建筑设置屋顶花园、公共活动空间,鼓励建筑第五立面采用整体化设计,将建筑屋面空间打造成为整洁有序、分区清晰、环境舒适的公共活动场所,《细则》针对非住宅类建筑物屋顶提出了相应不计容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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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是惠企利民、兼顾公平性。在政策施行节点方面允许未实施或在建项目有条件享受新政策,《细则》发布实施前,已办理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,其容积率指标计算按原办法执行。若项目在《细则》发布前未办理规划核实,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按新规定进行容积率指标核算,兼顾公平性和政策普惠性。(爱济南 记者:白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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