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,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

文| 唐凯兰

12月4日、5日,广州与宁波两起与城管相关的新闻,让人一言难尽。

广州这件,是一帮城管“突袭”一家水果店,拿走了价值500元的阳光葡萄,理由是东西摆放超出店铺30公分,被认为是占道经营。宁波那件,是一名摔断腿的女摊贩生活窘迫,在公共场所出摊被城管抓住,要罚款50元,女摊贩央求只罚30元行不行,说罚30元还能跟别人借一下,被城管拒绝,后者问“30元能借,50元不能借”。囊中羞涩的她向好心人借了50元交罚款。

宁波这事引发关注后,当地城管部门发布通报称,执法人员在巡查无照经营过程中,存在言语不当的行为,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经查,当事人荣某某无照设摊行为存在,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。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,我局专门上门看望慰问当事人,对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语表示真诚地歉意,得到当事人谅解。

也许有人说只要有法可依,城管罚款就没问题,商贩不占道、不无证经营,不就没事了吗。确实,看起来每一张罚单都有根有据,可要是仔细捋一下这两桩事,还是能感到小商贩的辛酸。

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,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

宁波女摊贩跟城管交流

被没收葡萄的水果摊贩,叫屈的是城管完全可以让她收进去,她肯定会照做。可城管搞突然袭击,不问青红皂白就没收。东西被拉到城管中队后,要去赎就得交数百元罚款,而且拿回来的葡萄被摔烂,根本卖不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她最好的选择就是不交罚款,听天由命。而这种不交罚款的行为又会被城管“记账”,搞不好会被“重点关注”。

宁波女摊贩就更让人心疼了。知情人说,她骨折刚卸下石膏,腿还没好利索,“按理要再休息一段时间,可房租都欠着,吃饭钱都没了,只能勉强出摊”。行动不便的她不能像其他小商贩那样逃跑,最后只能落入城管“法网”,任其发落。

知情人说,他们这些流动摊贩被抓住,现场得交100元罚款。女摊贩争取到了“宽大处理”,只罚50元。可坚持对这么一个交不起房租、身上拿不出50块钱的人罚款——她不是故意扮可怜“示弱”,城管当场翻了她的手机,确认只有30多元,于心何忍呢?要说执法者冷酷,并没有冤枉他们。

水果档口超出30公分,或实在没活路了摆个摊,巡查看见了,教育两句就好。街头需要一些秩序,但街头更是小商小贩谋生的地方,并不是说罚一次款就万事大吉了,哪怕每次搞到抢水果、拉走煤气罐的地步,小商小贩还是得做生意养家糊口——那种以为只要让小商贩付出代价,就可以免除管理成本的想法过于简单了,罚款起不到效果,客观上就成了为难小贩的手段。

展开全文

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,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

资料图,图文无关

这个道理不复杂,城管也懂,可似乎就是放不下这点街头权力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宁波城管部门的领导说,“遇到情况困难的,会适当酌情处理”。既然有这么个规定,可见执法弹性是有的,可女摊贩好说歹说,把手机交给城管翻查,也还是没被免于处罚。官方通报里也只认为错在言语不当,对50元的“从轻处罚”没有异议。不知执法者有没有想过,罚款都要借钱交,摊又不能继续摆,她接下来要怎么生存,怎么度过这个难关?

透过广州和宁波这两起城管与商贩的冲突,可以看到,如果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只剩下处罚小商贩,而没有宽待小商贩的表现,所谓的“酌情处理”“从轻处罚”,也会让人感觉是恃强凌弱。小贩的来源形形色色,有太多可怜人,如果城管不克制权力冲动,不节制以罚代管的模式,不加区别地机械执法与野蛮执法,很难走出被谴责的道德洼地。

除非,城管完全不在乎这个,可假如一味拒绝执法道德上的自救与监督,那也就无话可说了。

评论